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退付滞留单项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19/10/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工易[2019]7

  

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

截止到20199月底,中心尚有一批投标单位的单项投标保证金未来办理相关退付手续,仍滞留于中心账户。近期,为配合巡察整改,尽快完成单项投标保证金退付工作,中心将对历年来形成的滞留单项投标保证金开展清退。现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除因投标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律规范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单项投标保证金之外,凡是参与我中心工程交易项目,交纳单项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1115 17:30前,委托对应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也可与招标代理公司一起前来办理)到中心办理单项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

2、投标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单项投标保证金,所需材料清单:(1)针对交纳的每笔保证金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提供招标人申请函(加盖招标人公章),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还需提供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项目合同(只需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上述材料清单均由受托的招标代理公司送达中心,请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经核实单项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准确无误后,中心将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组织退付。

3、上述投标单位退付期限后, 投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仍未提交退付材料,办理单项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的,中心统一将剩余的滞留单项投标保证金退还给对应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人需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票据或非经营性收据,统一委托对应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向中心送达票据或收据,交易中心将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组织退付。按以上方法仍无法退还的,中心将于2019112917:30前上交本级财政专户。

4、在办理单项保证金退付过程中如有询问,请及时沟通联系。

联系人:洪鹭苹、洪丽   

联系电话:0596-29390202937290

办理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附件: 《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9

 


相关附件:
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