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范


【信息时间: 2020/5/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抽取评标专家办理事项、抽取流程、抽取要求和评标专家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交易科负责办理抽取评标专家事宜,并做好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抽取评标专家办理事项

5.1.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综合科办理抽取评标专家事宜,应持以下资料:

a) 抽取评标专家的人数和专业要求申请书(书面);

b) 福建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电子版);

c) 福建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电子版)。

5.1.2 进入抽取室抽取评标专家,由如下人员组成:

a)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各1名(出具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d) 监督人1名(出具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e) 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1名。

5.2 抽取流程

5.2.1 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部门代表全部到齐后进入专家抽取室,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需把进入抽专家室人员的手机锁到柜子里。

5.2.2 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相关招标项目信息及回避单位名称导入到评标专家抽取系统,打印出《福建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2份和《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签到承诺表》1份。《福建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由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份交招标代理机构,1份交工程交易中心存档。

5.2.3 设置抽取条件、评标时间和地点,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打印《福建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表》2份,由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份交招标代理机构,1份交工程交易中心存档。

5.2.4 项目的评标专家到达现场后对《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签到承诺表》进行签字确认,进入专家评标室,所抽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室后整个专家抽取结束,进入抽专家室的人员方可取出手机,并离开抽专家室《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签到承诺表》由工程交易中心存档。

5.3 抽取要求

5.3.1 进入专家抽取室人员一律将通讯工具等交给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3.2 评标专家抽取在投标截止后进行。

5.3.3 使用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抽取评标专家。

5.3.4 项目的评标专家没有全部到达之前,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专家抽取室。

5.4 评标专家管理

5.4.1 凡接到通知并确认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亲自参加评标,不得委托他人代替,不得询问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情况,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5.4.2 从接到评标通知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

5.4.3 评标,若发现本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4.4 评标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

5.4.5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组长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5.4.6 任何人不得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协商评标。

5.4.7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向外界透漏评标内容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标书的评审情况不得在评标用纸以外记录、抄写、夹带有关评标内容

5.4.8 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5.4.9 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公正、真实,并承担个人责任。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5.4.10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应征得评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工程交易中心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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