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05]6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和《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评标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函告我厅建筑业处。
附件:1.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2.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评标细则
二○○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1
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特点和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其他发包形式的招标工程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应单独进行招标投标。禁止将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子系统进行肢解发包。 第四条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招标投标和指导施工活动的要求。 第五条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坚持系统功能指标与工程造价并重,且相适应的原则,主要体现建筑智能化系统技术先进、功能配置合理、维保服务与技术培训措施得当、工程造价适当。 第六条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投标报价应按规定的费用组成和计价方法进行,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的费率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取费标准,规费费率、税率应按规定计取。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配套规定进行编制。 第七条 实行建筑总承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应纳入总承包管理,其总承包服务费纳入投标报价,按建筑智能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之和的2%-4%计取。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方检测应由建设方另行委托,检测费用由建设方支付,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要求应以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为依据,不得设定超过招标工程实际需要的资质条件要求,投标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持有与招标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建筑智能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 第十条 投标文件包含技术标、商务及服务标和报价标三个部分,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此外,资格条件文件应另行装订成册。 第十一条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按照《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评标细则》(以下简称《评标细则》)进行评标。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从福建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筑智能化专家中随机抽取。 第十三条 评标程序: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审阶段。评审按技术标评审、商务及服务标评审、报价标评审顺序进行。 1、技术标评审:按《评标细则》中的“技术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进行评分,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应在商务及服务标评审结束时公布。 2、商务及服务标评审:按《评标细则》中的“商务及服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在此基础上,按“技术评分+商务及服务评分”的分数对各家投标人进行排序,选出排序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报价标评审;若合格投标人数不满7名,则所有合格投标人均进入报价标评审。 3、报价标评审:首先,对“技术评分+商务及服务评分”排序前七名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有效报价审核,主要审核其技术标与报价标设备清单的一致性、有关取费是否按规定计取;不符合要求的要评为废标,并将“技术评分+商务及服务评分”排序7名之后的合格投标人依次递推,直至满足要求的有效报价投标人数到7名为止(不满7名时,按实际有效报价投标人为准)。然后,按《评标细则》中的“报价评分标准”对有效报价投标人进行报价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对上述各有效报价投标人计算出“总分”(即,技术评分+商务及服务评分+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三中标候选人。 第十四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对不执行本规定的,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有关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福建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5年 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12日
附件2
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评标细则
一、评分内容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评标分为技术、商务及服务、报价三个部分,各部分评分值如下:
评标满分值 |
技术评审分(JF) |
商务及服务评审分(SF) |
报价评审分(BF) |
100分 |
40分 |
10分 |
50分 |
二、分项评分标准
(一)技术评分标准(共40分)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
水平
(32分) |
设备品牌、档次
(3分) |
选用设备品牌、档次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
3 |
根据设备的品牌档次分为三档,得分分别为3分、2分、1分。重大偏离或不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系统设备配置
(6分) |
系统设备配置(包括软件)满足系统功能要求,且配置完整、无漏项 |
6 |
基本满足要求得4分,良好得5分,优秀得6分。若漏项影响系统使用功能及投资的不得分。 |
系统功能及技术指标(14分) |
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并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及先进性 |
14 |
可根据招标工程的系统组成,按各子系统投资及功能要求进行合理的分值分配(可参考以下示例对子系统分项评分) |
优化建议
(4分) |
针对招标技术文件存在的不足,提出优化方案 |
4 |
优化建议效益显著得4分,效益良好得3分,效益一般得2分,无建议无效益不得分。 |
招标技术文件水平(5分) |
项目针对性、投标书文字综合表述能力、图纸质量 |
5 |
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
2 |
施工技术能力
(8分) |
施工
力量
(2分) |
人员
素质 |
项目经理等人员的证书等级、职称 |
1 |
人员数量与素质基本满足要求得0.5分,满足要求得1分。 |
工器具配备 |
工器具配备的完整性与正确性 |
1 |
基本满足要求得0.5分,满足要求得1分。 |
进度
计划
(2分) |
进度计划表 |
符合工期总体要求、进度安排与各施工阶段人员配备合理,且满足现场需要 |
1 |
基本满足要求得0.5分,满足要求得1分。 |
计划
措施 |
具备有效的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措施 |
1 |
基本满足要求得0.5分,满足要求得1分。 |
施工工艺标准
(4分) |
包括管线槽敷设、设备安装、设备及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工程检验方法 |
4 |
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良好得3分,优秀得4分。 |
(二)商务及服务评分标准(共10分)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 审 内 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资信情况
(3分) |
(1)企业有ISO9001认证
(2)信用等级AAA级及以上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4)设区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5)省级以上建筑业先进企业
(6)省级以上优秀项目经理
(7)企业资质等级比招标文件要求高
(8)项目经理资格等级比招标文件要求高
(9)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鲁班奖、闽江杯)、绿色创新奖
(10)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已竣工建筑智能化工程2项以上 |
3 |
同时满足6项及以上者,得3分;满足4项及以上者得2分;满足2项及以上者得1分;其它不得分。 |
2 |
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
(7分) |
免费维保1年以上(含1年) |
2 |
1年得1分;2年以上(含2年)得2分。 |
售后服务机构 |
1 |
在项目所在地有注册的分支机构得1分;未注册得0分。 |
项目所在地以往同类工程优质维保服务证明 |
1 |
2项以上(含2项)得1分;1项得0.5分;未提供证明不得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
1 |
8小时内得0.5分;4小时内得1分;其它不得分。 |
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的内容及措施有效,且符合招标项目工程特点要求 |
2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分。 |
(三)报价评分标准(共50分)
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BF),按如下公式计算:
Ai—基准价
BF= 50 - ×100×Q
基准价
注:(1) 为各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
(2)基准价 = ,N≤7;
(3)Q为折价分值,即每偏离基准价所扣的分值:
当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小于基准价时,Q=0.5;当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大于基准价时,Q=1。
(4)计算BF时,取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
“系统功能及技术指标”系统划分及评分示例:
项目内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系统功能及技术指标
(智能楼宇,14分)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包括供配电、照明、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梯 |
3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2分,优秀得3分。 |
安全防范系统 |
包括闭路电视监控、入侵报警、门禁、、电子巡更、停车场、一卡通 |
3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2分,优秀得3分。 |
综合布线系统 |
包括建筑物或建筑群6个子系统 |
2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分。 |
通信网络系统 |
包括卫星/有线电视、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程控交换机、电子会议、多媒体显示、计算机网络 |
2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分。 |
机房
环境 |
包括机房(配线间及控制机房)安装施工、场地监控,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电源、防雷与接地 |
2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分。 |
系统
集成 |
包括综合安防、BMS或IBMS |
2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分。 |
系统功能及技术指标
(智能小区,14分) |
安全防范系统 |
包括入侵防越报警、闭路电视、电子巡更、楼宇对讲、门禁、停车场、住户报警。 |
5 |
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良好得4分,优秀得5分。 |
通信网络系统 |
包括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多媒体显示、小区局域网。 |
2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分。 |
布线
管网 |
包括家居布线、建筑物主干管线、建筑群地下管线 |
2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分。 |
机房
环境 |
包括机房(配线间及控制机房)安装施工、场地监控,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电源、防雷与接地 |
2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1.5分,优秀得2分。 |
物业
管理 |
包括建筑设备管理(含三表)、综合安防管理、智能化系统管理、物业办公计算机管理 |
3 |
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良好得2分,优秀得3分。 |
注:系统划分可以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加以调整,但“系统功能及技术指标”的分数为14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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