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南太武滨海新城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续建段)-滨湖纬三路等五条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南太武滨海新城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续建段)-滨湖纬三路等五条道路(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区港尾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5条道路建设工程,建安投资约为10300万元。分别为滨湖纬一路、滨湖纬二路、滨湖纬三路、滨湖纬五路、滨湖经一路。其中:(1) 滨湖纬一路:道路长度约711.746m,道路红线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2)滨湖纬二路:道路长度约936.957m,道路红线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3)滨湖纬三路:道路长度约847.37 m(其中次干路608.854m、支路238.516m),道路红线次干路24m、支路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4) 滨湖纬五路:道路长度约612.653m,道路红线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5) 滨湖经一路:道路长度约812.498m,道路红线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5条道路建设工程,分别为滨湖纬一路、滨湖纬二路、滨湖纬三路、滨湖纬五路、滨湖经一路。
主要建设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管线工程(电力、通讯)、再生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管线工程(电力、通讯)、绿化工程,属于市政综合工程;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路基工程为 30544905 元,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02045858(含暂列金额为人民币450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450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在管理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不能解密的除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1日 00:00:00至2022年1月7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月6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7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区港尾镇格林村顶白沙社130号-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59218752,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jxzzltd@163.com
电话:0596-2956050,传真:/
联系人:小柯、小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