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月港片区海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解放路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海区月港片区海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解放路道路改造项目已由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审[2023]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路线设计起点(桩号K0+000)与九二一南路、大众南路现状沥青砼路面相衔接,沿现状解放路路线由北往南延伸,至设计终点(桩号K0+617.325)与海澄二环路现状水泥砼路面相衔接,测设里程长约0.617公里,实施范围为K0+016.110~K0+606.58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采用双向两车道,板材路面结构。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3757445.51(含暂列金17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不得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③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不得为D级 ;④企业不得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注: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3日 17:30:00至2023年7月26日 08:59: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 66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仅限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采用此形式提交);或(2)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证)。投标人以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2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区海澄镇民政路27号,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751030,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zy888@126.com
电话:0596-2668059,传真:/
联系人: 吴志强、章丽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11层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