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四馆一中心东侧南园路及地面公共停车场工程(施工)


【信息时间: 2021/3/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四馆一中心东侧南园路及地面公共停车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海市四馆一中心东侧南园路及地面公告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龙发改【2020】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海澄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包含一条市政道路(南园路)和一座地面公共停车场。南园路南起龙翔路,北接月港大道(S208),道路全长363. 92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双向2车道。设计桩号范围 K0+000~K0+363.928,修建桩号范围 K0+18.614~K0+360,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停车场总占地面积8074㎡,其中绿化面积1130㎡,大型车位7个,小型车位(垂直式、后退停车)137个,非机动车位79个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道路全长363. 928米,停车场总占地面积807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道路全长363. 928米,停车场总占地面积8074㎡,属于中小型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的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人民币13548034.29元,含暂列金64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3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1年6月25日前道路主路达到通车条件(即完成路面水稳层摊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格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还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应当否决其投标。⑥、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0日 18:00:002021年4月23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4月22日 12: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者银行转账);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423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四楼,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526071,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栋1407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jhyzz2018@126.com

电话:0596-2187810,传真:/

联系人:小许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公园西路82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9号(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066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810601800173001001]龙海市四馆一中心东侧南园路及地面公共停车场工程(施工).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