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6290601800181001
各投标人:
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答疑纪要如下:
1、没有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但有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并没有房屋建筑类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请代理明确是否应用该分值,如果应用的话,这样的企业是无法参与投标的,只有不应用才能参与投标本项目。
答:本项目取消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修)更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中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同总工期延误每一天罚款5000元人民币。”
现更改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同总工期延误每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
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投标人可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
领取书面的资料地点: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1404室-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596-2931058
招标人:华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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