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金上线(S308)华安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K223+346.7-K225+812.0路段)施工招标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7/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省道金上线(S308)华安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K223+346.7-K225+812.0路段)施工招标补充通知(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条款“其他评分因素:信用分”作出如下修改:
     10 分。(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信用分采用正选人员的对应情况,不考虑备选人员的信用等级)
信用分值确定:
    信用分满分为 10 分,其中施工企业信用分满分值为 7 分,项目经理信用分的满分值为 2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满分值为 1
     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未参与普通公路考核)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5年度信用等级AA级的施工企业信用得分为 7 分,已完工项目的AA级的项目经理信用得分为 2 ,项目总工信用得分为1
     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未参与普通公路考核)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5年度信用等级A级的施工企业信用得分为 6.3 分,已完工项目的A级的项目经理信用得分为 1.8 ,项目总工信用得分为0.9
     在普通公路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5年度信用等级B级的施工企业以及未参加2015年度福建省交通市场信用考核的施工企业信用得分为4.9 分,B级以及未参加我省2015年度福建省交通市场信用考核的项目经理信用得分为1.4 ,项目总工信用得分为0.7
     在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5年度信用等级C、D级的施工企业及C、D级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信用得分  0  分。
     符合信用分加分条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信用加分申请函中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若未提出申请其信用分不计
注: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结果为准,并根据最新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享受使用
二、项目业绩资格条件只作为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不作为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17年2月24日8:30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7年2月23日16:00时。
                                    招标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