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新高线(玉山村至高层)一期公路改建工程补遗书
招标编号:环闽漳2013-25号
各投标人:
现对华安县新高线(玉山村至高层)一期公路改建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闽建筑[2013]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2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投标人可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补遗书资料。
领取书面的资料地点: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596-2931058
招 标 人:华安县新圩镇玉山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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