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关夜景工程施工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1、本工程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招标文件已做相应更改。
2、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以招标文件第七章第3节为准。
3、投标样品的品牌原则上选用招标文件第七章第3节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的品牌,如若另选品牌的,所选的品牌质量(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且符合施工图要求及国家和福建省相关标准。
4、投标样品参数与设计参数要求存在±5%(含5%)以内的误差将予以认可。
5、为确保潜在的投标人有更充足时间制作投标样品达到设计预期效果,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原定“2017年4月10日北京时间 16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更改为“2017年4月17日北京时间 16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原定“2017年4月 11日8时30分”变更为“2017年4月 18日8时30分”。
注:1、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6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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