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关大同路、文化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1、本工程预算审核价同招标控制价为¥43354076.57元(含暂列金¥2060000元,甲供材料费¥372433.8元)。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使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第22项“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修改为“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
4、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已重新上传,请及时查看。施工图纸超过平台规定大小无法上传,如需查阅请联系我司提供。
注:1、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布。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联系人:小姚 联系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6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