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监理
答疑(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自2018年8月1日起,全省检察机关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因此本项目无需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
备注:①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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