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592)福田至高安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5页评标细则(综合评估法I)“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33分):路线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得基本分2.8分;近5年来至少完成过一项三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单个项目长度≥8公里)的设计业绩,每增加一条加0.5分,最多加2.2分。”更改为“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33分):路线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近5年来至少完成过一项三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单个项目长度≥8公里)的设计业绩,每增加一条加0.5分,最多加2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1日下午16: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3.本工程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2日下午15: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2016年8月2日下午15:30时;
4.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
(1)本补充通知书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本补充通知书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书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马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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