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沙建镇片区)补充答疑001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修改、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现更改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均按此更改。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华安县水利局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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