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坪片、华仙片小流域治理项目施工监理补充通知001号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答疑
1.问:招标文件P33页的二、投标书中第6点“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书同时递交”而P6页条款号14.1中提到“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100元)”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P33页的二、投标书中第6点修改为“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华安县高安镇、高车乡、仙都镇、湖林乡、华丰镇人民政府、华安县
兴和茶叶专业合作社
代理公司: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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