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标段)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3):采用电子保函的,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修改为: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的,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注: 1. 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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