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华安东溪窑——上虾形窑址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7.1(1)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资料①上传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网页截图扫描件” 此条款不适用本项目要求的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招标文件所涉及相关内容均予以删除.
注: 1、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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