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寨坂村双坑渠至六坝道路硬化工程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电子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备注:(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到账证明格式根据《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的规定提供。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②本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寨坂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创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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