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暨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90601100057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34.2条款中增加第25条款及《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6增加第16.14条款:“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漳人社[2018]373号)文规定:必须缴存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标准:建设项目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标准为建设项目中标金额或合同总造价的2.5%。我市行政区域外的施工企业单个建设项目按2.5%比例缴交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按500万元限额缴存,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单个建设项目按2.5%比例缴交金额超过200的,按200万元限额缴存。 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方式:现金或现金+建设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保函(施工企业单个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以现金方式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0%)。 工资保证金的退还:现金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向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同时在建设项目工地显眼位置进行无欠薪情况公示1个月,经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资保证金本息退还手续办理完毕。商业银行保函的期限应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延长6个月以上,施工企业因项目建设延期竣工验收,应于其所提供的商业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到期前2个月,重新办理商业银行保函。” 注: 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正文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的为准。 招标人:华安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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