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九龙工业园康下路市政道路工程(K1+120-K2+032.91 )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招标答疑纪要(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部分
投标人资格中“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丙级监理企业资质;”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招标文件中相对应条款相应更改。
说明:
1、本次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未修改部分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次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3、未详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上传后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招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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