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县平湖路道路改造工程”择期开标通知
至各投标人:
1、华安县平湖路道路改造工程原定于2016年7月29日08:30时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举行开标会议,由于我公司在开标时因CA技术故障无法正常解密,以致开标会议无法正常进行,故择期开标。于2016年7月29日08:30时投标截止前签到的投标单位需重新下载本次答疑文件,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后并上传至企业业务系统中,于2016年7月29日08:30时投标截止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须撤销,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开标时需现场提交一份能启开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本项目开标时只受理于2016年7月29日08:30时投标截止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其余不予接收。
2、本项目于2016年7月29日08:30时投标截止前签到的项目经理均已核对,择期开标时可不需项目经理到场签到,若2016年7月29日08:30时投标截止前签到的授权委托人无法到场,投标单位可另行授权代理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原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现开标时间延期为:2016年8月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4、本项目开标时现场不再重新核对于2016年7月29日08:30时投标截止前签到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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