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县道(X592)高安至龙山段公路工程招标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答疑
1、问:因各省职称评审不同,有的地区职称证书不标注专业的,是否可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3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投标人的信誉中近10年内获奖情况修改为:“近10年内投标人承担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项目获詹天佑奖,每奖项得2分,全国优秀工程勘察或设计金质奖每奖项得1分;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或设计银质奖每奖项得0.5分;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或设计铜质奖,部省级优秀工程勘察或设计一等奖的每奖项得0.3分;同一获奖项目只计最高奖项,不累计得分,以获奖证书或证明资料为准,省级以下协会颁发的奖项不计分。三项加分合计最高为3分。
说明:
①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6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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