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下林生态休闲公园及民俗纪念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镇下林生态休闲公园及民俗纪念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8]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仙都镇下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仙都镇下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仙都镇下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37.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6.5万元,预算审核价为¥284021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48.1平方米,新建民俗纪念馆1幢,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新建休闲文化公园及周边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园路铺装2006.09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316.2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569平方米,水泥拟木185.6米,排水沟185.6米以及挡土墙,新建石凳,成品玻璃钢茶文化雕塑,成品玻璃钢鼎,成品木桩汀步及景墙等各种园林景观以及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所含内容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2840213元,,K= 8 %,发包价为¥2612996.8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 00 时 00分 00 秒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23 时59 分 00 秒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的CA登录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 12 月 4 日北京时间16时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陆仟元整 (¥56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12 月 5 日 8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的CA登陆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下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下林村,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13205968788,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幢9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xxdgcxmglyxgs@163.com
电话:0596-2159007,传真:0596-2159007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
联系电话:0596-7360032、0596-735817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