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17年度第二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官古溪、大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官古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2017年度第二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官古溪、大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官古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水保[2017]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E35062906010000025 ;
2.2建设地点:华安县;
2.3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 165.5 万元;
2.4最高控制价:为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人民币1412342元;
2.5招标范围:华安县2017年度第二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官古溪、大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官古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安全生态水系1.66km,其中生态护岸560m,河道清淤清障1660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8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职称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__/__;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2.8 万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范围为:10.00%(含)~11.99%(含)。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3月13日00时00分00秒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费用_35_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4 月 3 日 8 时 30 分 0 秒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 www.zzgcjyzx.com/Front/)、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华安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李志文
地 址:华安县平湖南路64号(城南新区)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李先生
办公电话: 18159557192
传 真: /
移动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吴坚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
电子邮箱: fjkx2931393@163.com
联 系 人: 小沈
办公电话: 0596-2931393
传 真: 0596-2930050
移动电话: /
监督单位:华安县水利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596-7362270、0596-7012682
发布日期: 2018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