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城关夜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正漳监招字(2017)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城关夜景工程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安县城关夜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的批复)华发改审[2017]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华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概算总投资¥24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6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九龙江北溪华安段城关南北两岸岸线以及5座桥梁,沿平湖路、江滨路等路段39幢建筑物实施亮化工程,安装LED点光灯1631米,各类灯具16970套,配套安装电源、配电箱等配电设施,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通知进场后至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年)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企业 甲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的业绩: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一项夜景照明工程的工程监理项目;
3.4.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过一项夜景照明工程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的监理工作;
3.5.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16 日至2017年 3 月 20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165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4 月 7 日北京时间16:00前汇达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 元;
6.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10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时,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10 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建设局五楼
电话:0596-7365626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
电话:0596-2061006
联系人:张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