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网福建漳州华安运维检修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Z-2017)招字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福建漳州华安运维检修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以闽发改备【2016】E050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华安县供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华安县供电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平湖路10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31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41亩。新建华安运维检修生产用房1幢,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人民币98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人民币 5558145 元(含暂列金人民币337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1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核验身份,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并核验身份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10.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5 日8时00分至2017年 2 月9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6.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9.00 %-11.99%(含9.00%,11.99%)]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2月27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2月28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2月28日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旧华丰中学行政服务中心5楼)。
8.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华安县供电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平湖路10号;邮编:363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0931073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号
联系人:小杨 邮编:363000
电话: 0596-2668011-601 传真: 0596-2668013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华安县发改局、华安县建设局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旧华丰中学行政服务中心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