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湖林乡前坑村等八个村2014年旧村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湖林乡前坑村等八个村2014年旧村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湖林乡前坑村等八个村2014年旧村复垦项目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审【201526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来自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湖林乡前坑村、岛濑村、大坪村、湖林村、西陂村、石井村、上田村、吉土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规模为97.4497亩,本招标项目审核总价887766.30元,发包价为789342.57元(每亩8100元,按实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场地清理渣土外运、田内土方平整、保水层土方夯填、客土回填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实施方案及工程审核书。
2.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捡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②具备房屋拆除三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并执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规定),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房屋拆除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联合体企业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47日至2015411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如需施工图纸等资料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4288 30 分,提交地点为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财政局一楼)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4271600时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35001667907052504335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1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话: 杨先生                   联系人: 小卢
联系人:13960001859              联系电话: 0596-2039099(含传真)
 
 
 
招标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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