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华丰镇下坂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迁建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华丰镇下坂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迁建附属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1]163号文及华发改[2012]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华丰下坂中心小学,建设资金 省级项目补助及县财政配套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8371503.56元,招标人发包价为6652584.9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华丰镇下坂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迁建附属工程(包含:大门,配电室,场地道路、景观工程,运动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清单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期要求: 180 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21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11月12日 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贰仟 元。
6.1.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室(县财政局一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丰下坂中心小学;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邮编: 363000 ;
电话: 13960113062 ;
联系人: 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金冠花园9幢109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13128 ,传真: 0596-2913128 ;
联系人: 小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