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龙厂区一期 1#宿舍楼、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龙厂区一期 1#宿舍楼、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8】E0500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金昌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金昌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 4500万元 预算审核价为40920033.53元(含暂列金195万元,暂估价3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一幢食堂及活动中心(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多功能综合体,建筑面积:6843平方);另新建一幢宿舍楼(地上十层,建筑面积9182.68平方)主要建筑面积:16025.68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厂区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三级建筑工厂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得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025.68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920033.53元(含暂列金195万元,暂估价37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0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办建[2016]10号文、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本投标内容包含电梯工程,投标人需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推荐品牌)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可出具多个授权,本次招标电梯推荐品牌为上海永大(YUNGTAY)、快意电梯(IFE)、尉尔(WEIER)。。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8日 08:30:00至2019年3月4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6%~10%(含6%,不含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3月20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3月21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金昌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延安北路,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66562,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9栋1102,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cy0596@163.com
电话:0596-2862209,传真:0596-2862209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39 号、华安县农林路17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0596-7361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