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九龙大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时间: 2016/7/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发招字【20161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九龙大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华发改审【20159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以华发改审[201615号变更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 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道路长1516.84米,实际建设道路长1467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821万元,工程建安费2075万元。本次招标新建道路长951.599米,A段起点桩号K0+000.000至终点桩号K0+474.599B段起点桩号K0+000.000至终点桩号K0+477。具体以实施阶段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工程清单以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九龙大道二期市政道路,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经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为准;
    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12536553.00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工程资料存档完毕,以及缺陷责任保修期(从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起)。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绍兴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2.7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发包价为2.40%,计费基数按经招标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决算价计取,即监理服务费=经招标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决算价×2.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712日至20160716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0801日下午16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4000元整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交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08028 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
    9.1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505号标准向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9.2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取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标准80%计取)评标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均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邮编:363801
电话:18760091636 传真:0596-7287838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广场二期12305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962967        联系人:   小陈、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9201607123451135353]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九龙大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