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沙建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7/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沙建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宏茂闽招字【2017】漳第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沙建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审【20171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华安县沙建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华安县沙建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沙建镇日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60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食堂1,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390平方米。本项目预算审核价4047201(含暂列金1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沙建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最高控制价,即4047201元(含暂列金1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2)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7]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7]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根据华政〔201743号文《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华安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 5 800分至2017 12 9173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10.00 %- 11.99%(10.00 % 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1226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12278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12278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④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媒介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中心小学

  址:福建省华安县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6-72360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央华城C33001邮编:363500

联系人:小郭;         电话:0596-2167005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华安县发改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华安县教育局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9201711305511148080]华安县沙建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