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安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4】4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外,其余由华安县政府负责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安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湖林乡、高车乡3个乡镇下辖的25个行政村。
2.3. 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外,其余由华安县政府负责筹措解决。
2.4.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仙都镇、湖林乡、高车乡3个乡镇下辖的25个行政村,主要改造渠道长度64.42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153座;配套改造水源工程64处,其中小型引水堰改造35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29处,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6处,灌溉面积2520亩。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引水工程和灌排渠沟工程等别均为V等,灌溉保证率90%,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旱作区1d暴雨1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1d暴雨3d排至耐淹水深。工程概算投资为2008.43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竣工结算审核、缺陷责任期间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一年(从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起)。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的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足够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企业。
3.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8月28日(含2014年8月28日)16:00前汇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9日下午3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水利局
地址:华安县大同路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96-735829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
联系电话:0596-2965573 传真:0596-2965572
联系人:小黄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