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9/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已由华安县水利局华水【2016】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
2.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331.65万元;
2.3最高控制价:捌佰玖拾叁万零叁佰零陆元整(¥8930306.00)(最迟在开标时间的五天前发布);
2.4招标范围: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范围:温水溪主干流长度为8.802km,自宋卿大桥到杉林石拱桥;大地土楼溪支流水系长度为1.082km,自大地土楼上帝殿桥到温水溪汇入口;云山溪支流0.524km,自市上桥到温水溪汇入口;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应具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不低于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含临时建造师);
注: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6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929日北京时间16:00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178000.00);
4.3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号: 35001667907052504335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4.4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6.00 %(含)~ 7.99 %(含))。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10日至2016 914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6.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6.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930日北京时间15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930日北京时间15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章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注:①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投标人应提交清晰可辨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未到场开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授权委托人应不是同一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②漳州招标采购网、ƒ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④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159596186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 6楼代理部
联系人:小陈   电话(传真):0596-296188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2016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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