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金上线(S308)华安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土楼客服中心至黄竹垵段(K236+684-K250+537.4)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省道金上线(S308)华安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土楼客服中心至黄竹垵段(K236+684-K250+537.4)(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5]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仙都镇土楼客服中心,终点位于华丰镇黄竹垵;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里程全长13.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有排水系统、挡墙、护坡、刷坡(土石方)、填方(土方)、锚锁框架、涵洞等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总投资106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928万元。
2.3招标范围:省道金上线(S308)华安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土楼客服中心至黄竹垵段(K236+684-K250+537.4),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施工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为:12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含灾害治理、边坡防护工程,公路改造、改建、新建工程),并经验收合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6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财政局一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8月9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提交的方式一: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元整)。(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省道金上线(S308)华安路段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土楼客服中心至黄竹垵段投标保证金字样)
6.3.提交的方式二: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招标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96-70125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
联系人:小刘,电话:0596-2910159,传真:0596-2910156;
招标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