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四期)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6/12/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四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四期)勘察设计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农业[2016]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
2.2工程规模:新建防洪堤(护岸)4个堤段,总长4.6公里;新建穿堤涵管5座工程估算总投资10265万元
2.3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四期)的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测报告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4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2.5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人根据设计人任务时间节点且按发包人的要求分期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2)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文本20份,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16份(含电子版及图纸为CAD版);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复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12份(含电子版及图纸为CAD版);
(4)根据甲方项目建设各阶段报批需要,提供符合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求的(1:500)或(1:1000)数字化现状地形图(含电子版)、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含电子版及图纸为CAD版);
(5)后续设计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2.6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7勘察设计费:本工程勘察设计取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勘察设计费最高费率为3.15%,勘察设计费采用费率形式进行填报。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否决其投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的合同方式,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设计费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实际勘察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中标费率(%)(注: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勘察设计费已包含工程勘察费用、设计费用等一切与勘察设计方面相关的费用,及各阶段评审会的专家费和审查费及其他费用。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包括完成勘察设计编制全部费用的成本、利润、税金等,今后不再进行调整,包含但不限于:①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地形图测绘、钻探、试探(含取样、原位、水土、水化及岩土)、测试等作业所需的各种费用,以及机械进退场和搬迁费、水上作业增加费、配合服务费用、电源水源自备费等。②各阶段勘察设计费、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驻现场配合及所引起)等费用。③提供电子文档、制作效果图、提供足额数量图纸、按施工合同需要提供工程数量说明以及多次修改设计等因素所造成或产生的费用。④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的费用。⑤专家评审费(初步设计评审费、概算审核费、勘察成果审查费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⑥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承包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⑴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⑵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14日至20161218,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持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5.1.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1.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材料如有疑问请在质疑时限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发送电子信箱(huachunzbdl@163.comm)提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0105上午830,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5.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104日16: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 35001667907052504335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工程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21号
邮  编:363800
联系人:郭先生
办公电话:0596-735829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
邮        编:363005
联    系  人:小殷
       办公电话/传真:0596-2161638
邮        箱:huachunzbdl@163.com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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