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圩镇村道(C301)六中(西港线叉路口)至长宝山陵园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圩镇村道(C301)六中(西港线叉路口)至长宝山陵园公路工程已由华安县交通运输局以华交程[2016]49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西港线叉路口(西港线养护桩号K171+375),测设桩号为K0+000,沿着旧路拓宽改造,路线穿过长宝山陵园,终点位于外坑,测设桩号为K4+310.341,消除长短链后路线总长为4.35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其中行车道宽6.0m,双向两车道;全线设置涵洞218.93m/17道。施工中标价1121.16万元;
(2)招标范围:新圩镇村道(C301)六中(西港线叉路口)至长宝山陵园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缺陷修复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监理服务期: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两年]
(4)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5)监理工程质量: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2004)标准以及国家现行公路工程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
2.1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
2.3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2.6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7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自行到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3.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1月22日下午16:00 时前汇达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仟元整(¥3000 元);
5.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3日下午15:00前 ,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媒介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8608770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卢 电话/传真: 0596-216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