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土楼之南阳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土楼之南阳楼维修工程 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3】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华安县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南阳楼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205.15万元,其中国家文物局补助资金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15万元。分别对南阳楼腰檐、屋面、墙体、室内隔断、地面、门窗等残损部位进行维修。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1658476.19 元(含预留金 15万元),发包价为¥1519972.41元(含预留金 15万元)【即本项目招标K=1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发包价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承包企业,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8 月 30 日下午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零贰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财政局一楼)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黄清文
地址:华安县大同西路 ;
电话: 13860846899
联系人: 陈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363000;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 联系人:小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