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马坑乡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马坑乡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一标段)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9】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马坑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马坑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马坑乡和春村、贡鸭山村、福田村、马坑村;本次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马坑乡和春村、贡鸭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462.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9.93万元。全乡建设水源涵养林面积139.47公顷,其中:人工造林92.87公顷,封山育林46.60公顷,包括林地整理、挖土整地、回土施肥、栽植、抚育、补植或改造、有害生物防治、管护、宣传牌、警示碑、界桩、围栏等保护、防护措施,以及项目区的巡护道路615米、作业道548米等基础设施,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790783.72元(其中:一标段为¥2001323.09元),本次仅对华安县马坑乡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华安县马坑乡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一标段)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由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担任;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01323.09元;发包价为¥1841217.2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2)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3)根据闽建筑【2019】21号文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9日 08:00:00至2020年5月13日 23: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16: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5月2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马坑乡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马坑乡,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15892030278,传真:/
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诗浦路5号建元南花园10幢3007号-3004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xgz7880588@sina.com
电话:0596-7880588,传真:/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6号、漳州市华安县大同西路1-1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0596-736930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