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大地幼儿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大地幼儿园附属工程 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华发改审【2017】12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 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55.8平方米,新建门卫,消防泵房水池等,总建筑面积262.3平方米;新建通透式围墙225.42米以及场地铺装面积297.42平方米、绿化面积138.32平方米,室外配套戏水池、橡胶跑道等娱乐运动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等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发包价:2015183.51元(含暂列金8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2)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及闽建建函[2018]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 6 日08时00分 00秒至 2018 年6月 10日18 时00分00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www.zzgcjyzx.com/Front/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值=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6月15日下午16:00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