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时间: 2016/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华发改审[2013]66号、华发改审[2015]14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1、工程概况:
1.1招 标 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1.2招标编号:环闽监招【2016】第059609019
1.3项目名称: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施工监理
1.4建设地点:华安县城区西部公路局旁
1.5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861.9平方米,新建华安县汽车中心站总建筑面积约4505.53平方米,主要建设:新建客运主站房大楼(含综合配套服务用房,客运站按国家二级站标准规模设计)和司乘办公综合大楼(含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客运主站房大楼建筑面积:4439.19平方米,六层;工程投资估算2759万元。
1.6监理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1.7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发包费率为1.93%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为依据下浮20%,本项目的监理费率如下:本项目暂按1400万元计算,暂定监理费26.996万元(合同暂定额),监理取费费率为:1.93%投标人应按上述费率填报监理取费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最终结算监理费计费基数按经委托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计取,即监理服务费=经委托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1.93%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2.3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2.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应为投标人本公司的在职职工;
2.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监理业绩:无。
 2.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 22 日至201611 28 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选取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叁佰元整(¥ 5300 元)。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方式一: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12 5 16: 00 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方式二:银行保函形式。
 注:对采用银行保函和年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12 6      08:3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6.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 201612 6 8:30 时;
6.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九龙大道1009号长运大厦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072219 传真:  0596-2056278
联系人:   小韩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1310  邮编:363000 
  话: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
联系人:小蔡
 
9.监督单位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7360032
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6-7012716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9201611184091136091]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施工监理.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