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挡土墙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华发改审[2014]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委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389.43平方米(合约7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平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路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本次的招标范围挡墙护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挡墙护坡,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 770449元, K= 12%,发包价为:682500.6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执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7月12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贰仟四肆佰元整(¥:124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全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 1667 9070 5250 4335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3日8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间: 2015年7月13日8 时30 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委会;
联系人: 陈水兴
联系电话: 0596-723600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郑
联系电话:0596-2112597 传真:0596-2112597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