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 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华发改审[2013]66号、华发改审[2015]1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城区西部公路局旁;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861.9平方米,新建华安县汽车中心站总建筑面积约4505.53平方米,主要建设:新建客运主站房大楼(含综合配套服务用房,客运站按国家二级站标准规模设计)和司乘办公综合大楼(含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客运主站房大楼建筑面积:4439.19平方米,六层;工程投资估算2759万元。本次招标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13801748.35 元(含暂列金5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 13801748.35 元(含暂列金50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且符合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补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按照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开标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到场参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不能参与投标。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2016年11月28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网上招投标系统 打开,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网上操作见网上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65 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8%~10%,含8%,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柒万 元整(¥ 270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方式一: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2 月 15 日 16: 00 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方式二:年度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规范漳州市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年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漳建工【2016】2号)规定执行。
方式三:银行保函形式。
注:对采用银行保函和年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年度保证金出现没收情形按照漳建工【2016】2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2 月 16 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2 月 16 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为: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九龙大道1009号长运大厦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072219 传真: 0596-2056278 ;
联系人: 小韩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号 邮编:363000
电 话: 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 联系人:小蔡
10.监督单位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7360032
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6-701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