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暨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暨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暨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审[2017]100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城关平湖路3号小山顶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9684.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77.21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4364.47平方米(具体包括华安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4124.47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建筑195平方米和柴油发电机房45平方米),为地上五层公共建筑。新建挡土墙、停车场,室外铺砖1258平方米,绿化面积3535平方米等室外配套设施;预算审核价:1359578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暨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工程总建筑面积4364.47平方米,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市[2007]171号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房屋建筑工程规模标准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小型规模标准。根据建市[2008]48号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第五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玖万伍仟柒佰捌拾贰元整(¥:13595782元)(含暂列金人民币64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办建[2016]10号文、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0920190113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为:6.00%∽10.00%(含6%,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0130下午16:00时前(指项款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31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媒介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水利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64号(城南新区),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邹女士   

办公电话: 18859605961 

    真: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yx6105283@126.com

电话:0596-2038838,传真:0596-2034568

联系人:小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39 号、华安县农林路17

联系电话:0596-73622310596-7361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90601100057001001]华安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暨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