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浙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信息时间: 2015/7/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浙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浙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华安县发改局 华发改[2013]74号、华发改审[2015]6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县湖林乡西陂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45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浙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期要求:工程在开工始90天内,承包人应完成所有合同内工作,(工程初定在201591日开工)整个工期计划应满足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总体进度的要求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SL6362012)及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工程(SL6372012)合格标准 ;
2.6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505866元(含暂列金450000 元);
2.7(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设计单位: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7.2咨询单位:   福建瑞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3.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过类似工程(单机容量在5MW及以上的立式混流水轮发电机)技术负责人至少一个项目,具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5投标人200871日以来安装过单机容量在5MW及以上的立式混流水轮发电机(提供合同扫描件);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期限内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4日至201578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至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28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的,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73016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15 7301600以前将上述款项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汇到下面指定的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壹仟伍佰元整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7318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
9.开标时间:2015731830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电  话:136069826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28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2910159,传真:0596-2910156
注: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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