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安县公安局丰山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公安局,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安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2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3万元;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282.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47.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4.86平方米,其中:新建业务技术用房1幢,建筑面积2025.18平方米;附属楼1幢,建筑面积479.68平方米;消防水池泵房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并建设训练场等其他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建设工期:按实际施工工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为2.1%。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本工程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列金)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3.3、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若非漳州市监理企业的,已按漳建工[2014]75号办理了驻漳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 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下午16点前(以款项到达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汇款地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请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6.4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全 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 3500166790705250433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7.2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4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5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8时30分
7.6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签到,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总监证书用于驻漳登记留存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漳州建筑协会出具的《外地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人员证件留存单》原件替代),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③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④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媒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0596-7213925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市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仙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4,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2325365535@qq.com
电话:0596-2631069,传真:0596-2631069
联系人: 小吴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监督单位: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7360032,0596-701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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