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3506290601100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九龙工业园江滨路(规划17路至九龙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8】1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344.8平方米,路线北起规划17路,南至现状九龙大道。新建道路总长941.9米,红线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工程、给水排水、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绿化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九龙工业园江滨路(规划17路至九龙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和内容为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及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7203460.17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907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8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须提供“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的截图或其他材料作为登记证明)。
②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携带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00 时00 分 00 秒至 2018年 6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江苏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27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网(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邮编: 3638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7286692 ,传真: 0596-7287838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xmgcxzz@163.com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或04 ,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 小朱 、小柯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6-7361798、 0596-73600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