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5]184号文、华发改审[2016]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仙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仙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仙都镇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5000吨,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量2500吨。主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座,铺设污水官网DN200—DN800总长度7294米。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246.5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仙都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565359.8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已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企业登记信息和项目负责人登记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登记信息的截图等证明材料)。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和漳行政【2013】17号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自行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12日(含2016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汇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2)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⑶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安县仙都镇, 邮 编:363806;
电 话:0596-7268003 ,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邮编:363000 ;
电话:0596-2926609,传真:0596-2965066;
联系人:小朱、小苏。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招标人:华安县仙亭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