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九龙工业园南北大道至铁路潭口下穿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5/6/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华安九龙工业园南北大道至铁路潭口下穿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57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华安九龙工业园南北大道至铁路潭口下穿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770米,道路红线宽度12米。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包括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道路交叉口以及路灯、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工;
2.4.         投资总额:招标估算金额42万元,最高限价为33.6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7.         勘察设计内容:道路全长770米,道路红线宽度12米。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包括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道路交叉口以及路灯、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工。
2.7勘察及设计周期安排:从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周期具体如下:
1、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合同签订之日起起15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方案设计、概算)送审稿及初勘报告,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方案设计、概算);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1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任务书中指定的路段的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及详勘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地勘报告。
3、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设计周期含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勘、详勘及测量工期,初勘、详勘勘察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
2.8设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
3.1.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须满足闽建[201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附件2《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九条内容要求;
3.1.4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或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1.5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城市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6 13 日至2015 6  17  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 7 5  1600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全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64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5 7   6 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财政局一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80%计算(以经财政审核预算的建安费为计价基数,最高限价33.6万元)。以上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费、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审查及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各项费用】,按中标的收费标准报价内容包干。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
    9.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505号标准计取,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59605110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融都新界501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205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