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改建汰内公路站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改建汰内公路站工程已由华发改审【2015】129、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沙建镇日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6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改建汰内公路站综合楼1幢,建筑占地面积约434平方米,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公路站综合楼及围墙、大门、车库、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07984.56;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含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备注2: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其他资格要求: /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2请于2016年5月24日至 2016年5月28日,投标单位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k值取值区间 9%≤k≤10.99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银行转账或电汇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6 月14 日 17 时30分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零贰佰元整(¥30200 元);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9070 5250 4335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或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本次招标就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15:00 时,提交地点为 华安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index.php)、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
地址:华丰镇平湖南路2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959201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南路万豪国际4幢2201
联系人:小曾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安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