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8华安县福津大桥及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8华安县福津大桥及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已由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政文【2012】157号、闽交规【201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G358华安县福津大桥及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规模:项目投资估算3200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2.3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与绕城二期半岭亭至福里公路工程终点衔接,终点接于漳永高速华安出口。
2.4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二级公路;
(2)设计速度:60km/h;
(3)路基横断面组成: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米;
(4)设计荷载: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5)设计洪水频率:大桥、中桥1/100,小桥涵、路基1/50。
(6)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椎》(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项目起点与绕城二期半岭亭至福里公路工程终点衔接,终点接于漳永高速华安出口,全长870米,其中桥梁280米。包括工程的地形图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岩土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安全综合分析报告及安保专篇、征地红线图及征地放样和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招标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岩土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初测、定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等。
2.8勘察设计周期:
(1)工可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送审,审查通过后7日内提交完整的修改文本;(2)初步设计阶段(含初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审查通过后7日内提交完整的修改文本;(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详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7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详勘)及预算文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用于施工招标的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本及相应技术规范;(4)征地拆迁图测绘:征地拆迁(1:2000)报批图应在初测验收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给招标人;征地拆迁图(1:500)初稿(用于前期工作)应在定测验收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给招标人,正式稿应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0日历天内提交给招标人;(5)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自2012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座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3.4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以来担任过至少1座大桥及以上桥梁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8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1日上午8时 30 分,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5.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二种方式任选其一)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单项保证金):
7.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6: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7.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7.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全 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 1667 9070 5250 4335
7.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勘察设计费
(一)勘察费计算如下:
本项目的勘察费用按每米进尺综合单价400元/米计取(不分水上、陆上,含测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总勘察费暂定18.6万元,实际勘察费以投标人最终完成并经招标人验收的实际勘探进尺(米数)乘以综合单价计算。
(二)设计费计算如下: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2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64.27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03.8+(163.9-103.8)÷(5000-3000)×(3200-3000)=109.81万元;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09.81*1.1*0.85*2.0=205.34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1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 (Ⅰ),附加调整系数:2.0。
(3)浮动幅度值为35%,工程设计费为133.47万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
联系人:小李 电话:0596-70125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东岳新村六幢四楼
联系人:小邱、小蔡 电话:0596-2981555,2879392 传真:0596-2876013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改革局0596-7362231
华安交通运输局0596-7012718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0596-2123687